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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电子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关于田氏和圣堂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类别: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3-11-26 18:41:52   浏览:

  pp电子你公司《田氏和圣堂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田氏和圣堂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技术评审会专家组意见。该项目位于达州市通川区通川北路299号,项目租用商业用房,仅进行室内装修及改造、设备安装等。开设内科、外科(门诊)、妇科(门诊)、中医科、医学影像科、检验科等,计划住院病床21张。不设置传染科、牙科,不涉及核医学科。项目建设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7万元。项目取得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217A1002)以及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02MACOFX9AX1)。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pp电子、地点、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1.贯彻落实“预防为主pp电子、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完善相关环保设施建设,保证环保资金投入到位,环保设施建设到位。

  2.强化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缓废水、废渣、噪声、扬尘对周边的影响,避免扰民及环境纠纷。

  3.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废水处理措施。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利用现有化粪池收集后排至市政管网。营运期医疗废水、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 格栅 调节池 厌氧池 接触氧化池 沉淀池 消毒”工艺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相关标准后经小区化粪池排入附近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达州市鲜家坝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置;检验废水进行单独的酸碱中和等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置。

  4.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洒水抑尘,装修阶段选用环保型材料,加强室内通风换气。营运期加强室内通风换气,污水间进行活性炭吸附、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5.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维修保养,安装减震装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标准要求。营运期进行设备基础减震,加强管理,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限值要求。

  6.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可回收建筑垃圾分类回收,不可回收部分及时清运到指定场所;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营运期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暂存间pp电子,分类分区暂存,设警示标志并采取“六防”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联单制度;污泥定期清掏,及时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7.建立健全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装应急装置设备,制定合理可行的应急预案,防止突发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8.本项目若涉及放射性设备应到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另行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要求完善落实相关防护措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9.建设及营运期涉及其它相关环境问题,请建设及营运单位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和技术评审意见落实。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相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同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项目,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五、项目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该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